发布日期:2025-06-06 16:49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电视台,省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单位,有关高等院校(院系),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结构、MCN 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山东省“金苹果杯”网络动画创意作品大赛。本次大赛由山东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烟台大学、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创意·文化传承。
二、大赛时间
2025年 5月至10月。
三、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持证机构、MCN 机构、全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及高校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动画节目创意设计个人等。
四、活动安排
(一)征集范围。2024年1月1日至 2025年8月31日期间创作的动画、漫画创意作品,申报机构或个人应为节目版权所有者。
(二)作品初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负责参赛作品的征集、初评和统一报送工作,对作品进行初评筛选后统一报送。
(三)作品评审。山东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复核及终评。
(四)奖项设置。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次,根据报名参赛作品数量确定各等级奖项名额。原则上一等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 5%,二等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 10%,三等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 15%,优秀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30%。
(五)成果转化及展播。获奖作品将优先推荐到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备案,制作完成经审核发放上线备案许可证后,优先推荐到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大赛结束后,组织获奖作品进行展播、巡展。
五、参赛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适合网络传播、观赏。要突出本届大赛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用现代技术手段着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涉及低俗、色情、暴力、影射攻击他人以及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报送动画作品需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须提供 MPG、AVI 或 MOV 格式文件,原始分辨率不小于 800×600 像素,时长不低于 30 秒。主创人员包括导演、编剧、企划、制作、技术等,署名不超过 6 人。报送漫画作品需提供原画作品及扫描件,署名不超过 2 人。报送作品需提交完整材料(Word 版以及盖章、签字的扫描件),包括:作品目录、作品推荐表、版权承诺书(作品目录、版权承诺书纸质版一式 2 份,作品推荐表一式 10 份)。
3.参评作品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仅限移动硬盘或存储 U盘)以快递方式邮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30 日,所有参赛作品应在截止日期前递交,邮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山东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 7 号院内);收件人:刘聪;联系电话:
0531—51761586。

来源: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初审:隋汝梅
复审:赵冯冯
终审:李学治
编辑:隋汝梅
部门:云商传媒学院